为降低我院安全隐患、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高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学校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学生安全三层组织。
1.化学化工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简写为领导小组)名单:
第一责任人:甄璟韬 王俊科
直接责任人:年级领导、班主任及年级辅导员
2.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安全三级组织机构
总负责人:老师:周玉云 学生:周安宁
男生安全负责人:老师:焦庆军 学生:苟旭源
女生安全负责人:老师:马晶晶 边玉娇 学生:方学如 邱垚
第一层学生干部组织机构:团委学生会、学生支部支委会
第二层学生干部组织机构:各班班委
第三层学生干部组织机构:舍长
二、学院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处理预案,并投入全力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三、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学生安全预防措施
(一)学生学业安全
班主任深入学生了解本班学生学习情况,督促全班同学认真学习,以免产生学业困难学生。为避免产生学业困难学生及帮扶已出现学业困难学生学院应从以下方面开展:1.学业规划指导:对照培养方案和毕业要求帮助学生制定有效的选课和重修计划;2.学业提升指导。定期与被预警学生沟通,认真分析其学业落后的具体原因,与学生共同制定学业提升计划;3.课程提升辅导:针对特定课程开设辅导班,由任课教师针对性地进行学业辅导;或组建课程学习小组,由优秀学生带领学业困难学生在共同学习过程中得到提高和进步;4.学习状态跟踪:定期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勤奋学习;5:家校沟通协同: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学习状况,协助家长掌握学生学习及心理情况,做好学业督促工作;6.班主任、学业导师按照“一人一档”做好跟踪教育,全方位关注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况。对帮扶效果不理想的学生,应及时分析原因并调整帮扶措施。
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学业导师。
(二)学生心理安全
班主任、年级辅导员深入学生了解本班学生心理情况,对于存在以下处境之一的学生,作为学院关注对象:1.心理测量与约谈、学院谈心谈话中筛查出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2.入学前有伤害自己、伤害他人或近亲属有类行为,当成处境稳定的学生;3.遇到重病、重大自然苦或变故等相关事情的学生;4.学习、就业、情感、人际交往等存在问题的学生;5.长期缺乏家庭、朋等社会支持的学生;6.心极端不稳定且自我调理能力低下的学生;7.性格过于孤、偏执、冲动,或有攻击性、暴力倾向的学生;8.亲历或参与处理重大心理危机事情的学生;9.因其他理由导致心结、行为有明变化的学生。
心理帮扶工作应从以下方面开展:1.确定帮扶对象;2.班主任、导师、年级辅导员、宿舍舍友与之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理解帮扶对象的情绪和需求,尽可能地提供帮助和支持;3.持续关注、关心, 4.班主任、心理专干、心理委员、宿舍舍长全方位关注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况并及时沟通干预,确需心理治疗,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安排进行专业心理咨询及就医;若情况严重及时上报领导。
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心理专干。
(三)学生实验安全
实验室安全工作应从以下方面开展:1.利用橱窗、网络做好宣传;2.学生人手一本《实验安全手册》,实验老师组织同学集体学习;3.《实验安全》课老师做好实验安全课程教育及考核,但凡《实验安全》课程考核成绩未达90分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主要责任人:实验课老师。
(四)学生生活安全
学生生活安全主要包括:1.交通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2.饮食安全:注意饮食卫生;3.用电安全:不在教室、宿舍等地方私拉乱接电线;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在宿舍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热水器等电器;发现裸露电线及时报告;4.宿舍安全:不站在或骑跨在阳台栏杆上;不从宿舍楼上往下抛东西;不从高处往下跳;注意上下床安全;5.体育课安全:上体育课时,要有防范意识,不随意投掷器材,运动量力而行;6.日常行为安全:在校遵守校级校规,出校回家等履行请假制度;不携带刀具、火种或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勾引校外人员来校滋事、打架,不在楼梯、走廊上打闹、挤搡,上下楼梯不拥挤、不抢行;7.集体活动安全:班级、年级组织的户外活动、社会活动等,要事先制定好活动安全方案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进行;8.网络安全: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私人信息,要甄别一切网络信息,不要在网络上发布、评价不良信息,有防诈防诈意识等。
学生生活安全工作应从以下方面开展:1.利用橱窗、网络做好宣传;2.学院、团委、班主任不定期根据学校要求召开相关安全教育活动,同时必须保证教育的效果,并做好过程性材料的收集与网络报道;3.班主任、年级辅导员不定期走访学生,排查学生身边各种安全员隐患并及时整改;4.班主任、年级辅导员负责关注本班学生安全动态并及时处理,若事态严重及时上报领导。
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年级辅导员。
五、各类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方法
(一)学生自杀、自残、自虑性事件
1.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舍长或知情人员应立即报警110及120,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实施救治,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班主任、年级辅导员;
2.班主任、年级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安排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侦破工作。
(二) 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学生擅自离校后,舍长或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班主任、年级辅导员报告;
2.班主任、年级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组织查找并向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汇报,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向学校领导汇报及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通过各种途径继续组织寻找。
(三)交通意外、溺水身亡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1.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警,并向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汇报,通知学生家长,赶赴现场进行营救或了解情况;
2.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警务部门做好对该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受害者家长的接待、安抚及相关事宜处理工作。
(四)打架、群殴、绑架、暴力伤害等恶性案件
1.发生上述恶性案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应立即向学院保卫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安部门报警;
2. 班主任、年级辅导员接到通知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汇报,并赶到案发现场,配合保卫处等部门对现场实行保护、初步侦探等工作。
3.班主任根据情况严重性负责通知受害者家长,协助做好做好家长接待和安抚工作。
(五)火灾事故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学生干部、党员应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拨打119、120报警, 同时迅速报告班主任、年级辅导员;
2.班主任、年级辅导员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汇报并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及组织疏散工作。
3.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立即赶赴现场,安排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3.消防车到来之后,领导小组成员应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六)未经批准的集会、聚会等事件
1.当学生正在酝酿或已参加因各种原因引发的未经批准的非法集会、聚会等事件时,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年级辅导员;
2.班主任、年级辅导员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汇报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并赶赴现场,采取相应措施,从源头进行初步阻止。
3.领导小组成员获悉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深入学生当中做劝阻、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有关智能部门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七)实验室安全事件
一)发生爆炸的火灾事故,根据上文(五)火灾事故处理
二)漏电触电事故
1.实验老师或在场学生切断电源,将触电者脱离漏电源;如无法及时切断电源,则用干燥的座椅板凳、木材等绝缘体设施将触电者脱离漏电源,严禁直接用手或用其他导电体接触触电者。应立即就近将其移至干燥与通风场所实施现场救护,同时立即拨打120急救
2.实验老师立即向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汇报,指挥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制止人员围观等。
3.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做好漏电源周边的警戒工作,防止人员进入漏电区域,汇报学校相关部们安排专业人员全面查找漏电源,防止漏电范围进一步扩大。
4.引导救援车及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必要时保护现场以便警方取证等。
三)危化品泄漏事故
1.实验老师或现场学生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关闭泄漏源,转移泄漏源周边的易燃易爆品,如果搬运不便,则立即疏散人员,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汇报。
2.现场人员应先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抢救中毒人员,立即拨打119、120报警电话或调度车辆送医院抢救。并将其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注意保暖。若身体受到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喷溅,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进行冲洗;若发生有毒气体中毒事件,应确保患者呼吸道通畅,对神志不清者应将头部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吸入呼吸道引起窒息。引导救援车及救援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做好抢救工作。
3.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做好泄漏区周边的警戒工作,疏散事故现场人员,防止人员进入污染危险区域,确保危害损失不进一步扩大。配合相关部门控制泄漏源并进行清理,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防止泄露引起的火灾爆炸等。
7.领导小组成员做好泄漏事故现场摄影、摄像等工作。必要时保护现场以便警方取证等,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根据事情严重性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
六、赏罚规定
(一)对在突发事件中见义勇为、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而牺牲或受伤的师生员工,我院将上报请求给予报功、奖励、抚恤、救治等。
(二)对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师生发生突发事件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或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犯有严重过错的,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实施
(一)此方案即日起开始实施。
(二)该方案由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3月26日
附件一:化学化工学院安全预防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流程图
附件二:化学化工学院安全预防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