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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班级及班主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3-26 | 查看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班主任的考核和管理,促进班级管理,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根据《河西学院班主任考核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实施意见。

一、考核内容与方式

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执行,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考核总成绩=定性考核*20%+定量考核成绩*80%。

定性考核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学生满意度测评(班主任所在班级)满分100分。

定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班级量化考核、班主任深入宿舍和班主任与本班所有学生一对一谈话情况三个方面。考核方式采用定量计分的方法确定,按照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确定考核成绩。

二、考核时间和等次的确定

班主任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11月底),在学年末进行同年级本学年的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按规定一、二年级班主任不参与学校优秀班主任推选(学校规定任满2年班主任),但要作为班主任津贴分配依据。四年级班主任评优:1.按照考研双高直推(本班考研率不仅高于学院考研率,而且高于学校考研率。直推不占名额);2.就业率最高者推优。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考核总成绩居全院班主任前15%者,考核为优秀,前30%为良好,学院考核总评优秀者,按规定由学校予以表彰。本年度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及违犯校纪校规

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将采用一票否决制。

三、本办法将从即日起执行。

附件一:班主任考核计分表

附件二:班级量化考核评分表

附件三: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班主任评分表

附件四:学生对班主任满意度测评

附件五:班主任值周安排表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