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学科教学(化学)和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情况,现每个专业各有3个调剂名额,将进行二次调剂,欢迎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申请。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考生申请调入专业原则上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专业划分:一志愿报考学科教学(化学)(045106)、学科教学(生物)(045107)的考生可调入学科教学(化学)专业;一志愿报考材料与化工(0856)、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冶金工程(0806)、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资源与环境(0857)的考生可调入材料与化工专业。
(四)初试科目原则上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五)其他要求以教育部招生政策及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二、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调剂名额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3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3 |
三、调剂程序
(一)学校调剂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二)调剂系统预计于4月14日10点开通,于4月15日10点关闭。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申请调剂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校最终以系统填报信息为准。
(三)在调剂系统关闭后,根据本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结合调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申请调剂考生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
(五)考生须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我校复试。
四、调剂复试资格审核要求
(一)考生提交材料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将相应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须在4月15日14:00前按要求通过化学化工学院研招办邮箱wangxp@hxu.edu.cn,提交复试审核材料。考生报到期间,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现场复核。
考生需提交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在校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加盖公章);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只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和《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加盖公章),此两表在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自行下载(https://yjsc.hxu.edu.cn/info/1366/1472.htm);
6.全日制定向培养考生提供《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7.个人简历6份;
(二)网上材料提交要求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作为复试资格审查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地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截止时间前未发送审核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资格审核
报到时间、地点:2025年4月18日15:00-18:00,校本部化工楼219办公室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或跨专业考生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1.笔试
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为“无机化学”,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为“物理化学”,各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
2.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研究潜力、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面试。
3.加试
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为“分析化学”和“有机化学”;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为“无机化学”和“有机化学基础”。加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时长为每科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有任何一科的加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河西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二次调剂复试安排表
复试内容 |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资格审查 | 现场审查考生资格 | 4月18日 15:00-18:00 | 化工楼219 | 所有考生 |
学科教学(化学)专业 | 专业知识能力 | 《无机化学》 | 4月19日 8:10-9:40 | 十教A301 |
加试科目一 | 《分析化学》 | 4月19日 10:00-12:00 | 十教A301 |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 |
加试科目二 | 《有机化学》 | 4月19日 14:30-16:30 | 十教A301 |
材料与化工专业 | 专业知识能力 | 《物理化学》 | 4月19日 8:10-9:40 | 十教A301 | 所有考生 |
加试科目一 | 《无机化学》 | 4月19日 10:00-12:00 | 十教A301 |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 |
加试科目二 | 《有机化学基础》 | 4月19日 14:30-16:30 | 十教A301 |
面试 | 综合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 4月19日 17:00-18:30 | 十教A404 | 所有考生 |
六、录取办法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4+综合情况面试×0.4+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0.2
总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总成绩×0.3。
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逐一排序(1外国语-2政治理论-3业务课1)。如遇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中任何一项成绩达不到60分者;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达不到60分者。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应当在复试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档案无法调入我校的,造成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在网报信息确认阶段已经考生确认,在录取阶段一律不接受修改。
七、复试收费
根据《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要求,复试费每生每次100元。不交费者不能参加复试。
八、信息发布与咨询监督
(一)调剂录取信息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公布。
(二)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向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反映。
(三)相关网址及联系电话
1.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址:https://yjsc.hxu.edu.cn/
2. 河西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6-8281205
邮箱:yjsc@hxu.edu.cn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环城北路846号河西学院文科实训楼7楼
3.化学化工学院咨询电话:0936-8282067
13830651060(韩老师) 18793669669(王老师)
咨询QQ群:611065890
本细则由化学化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西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