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招生质量,根据《河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资格与审查
(一)复试资格
报考我院学科教学(化学)和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的考生初试成绩分别达到相应学科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5年3月28日(14:30-18:00)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室(化工楼219)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在校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加盖公章);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只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和《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加盖公章),此两表在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自行下载(https://yjsc.hxu.edu.cn/info/1366/1472.htm);
6.全日制定向培养考生提供《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7.由他人代替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或跨专业考生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1.笔试
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为“无机化学”,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为“物理化学”,各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
2.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面试。
3.加试
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为“分析化学”和“有机化学”;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为“无机化学”和“有机化学基础”。加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时长为每科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有任何一科的加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河西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
复试内容 |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资格审查 | 现场审查考生资格 | 3月28日 14:30-18:00 | 化工楼219 | 所有考生 |
学科教学(化学)专业 | 专业知识能力 | 《无机化学》 | 3月29日 8:10-9:40 | 十教A301 |
加试科目一 | 《分析化学》 | 3月29日 10:00-12:00 | 十教A301 |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 |
加试科目二 | 《有机化学》 | 3月29日 14:30-16:30 | 十教A301 |
材料与化工专业 | 专业知识能力 | 《物理化学》 | 3月29日 8:10-9:40 | 十教A301 |
加试科目一 | 《无机化学》 | 3月29日 10:00-12:00 | 十教A301 |
加试科目二 | 《有机化学基础》 | 3月29日 14:30-16:30 | 十教A301 |
面试 | 综合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 3月29日 17:30-18:00 | 十教A404 | 所有考生 |
三、调剂考生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复试于2025年4月8日启动,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调剂考生复试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和内容进行。
四、录取办法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4+综合情况面试×0.4+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0.2
总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总成绩×0.3。
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逐一排序(1外国语-2政治理论-3业务课1)。如遇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中任何一项成绩达不到60分者;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达不到60分者。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应当在复试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档案无法调入我校的,造成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在网报信息确认阶段已经考生确认,在录取阶段一律不接受修改。
五、体检
在公布复试结果以后,拟录取考生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扫描提交给学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复试收费
根据《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要求,复试费每生每次100元。不交费者不能参加复试。
七、信息发布与咨询监督
(一)复试录取信息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公布。
(二)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向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反映。
(三)相关网址及联系电话
1.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址:https://yjsc.hxu.edu.cn/
2. 河西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6-8281205
邮箱:yjsc@hxu.edu.cn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环城北路846号河西学院文科实训楼7楼
3.化学化工学院咨询电话:0936-8282067
13830651060(韩老师) 18793669669(王老师)
本细则由化学化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西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21日